國內貨運
國內貨運
華信航空國內航線提供全航點之貨運服務,讓您的貨物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到達您親人或客戶的手中。
在您前往機場貨運航站時寄貨時,請務必留意我們給您的溫馨提示:
由於貨運提單上須詳實記載收貨人之全名、聯絡電話等資料,凡請您於寄貨時出示您的身份證件,並在貨運通知單上簽名、並加註身份證號碼,以便我門為您辦理寄貨。
若您所寄送的是易碎品或價值超過TWD1000元/每公斤之物品時,我們將請您填寫「免責同意書」具結。
為符合航空保安要求,交貨時我們將請受貨人提供身分證明文件,或提取貨物所用之公司機關章。我們亦會就貨運通知單上受貨人姓名、地址、電話驗證,確認相符無誤後,我們才會將貨物交收或人提取。
當日交運之貨物限於當日領取,請注意本公司機場貨運站之值勤時間,並在寄貨時即與收貨人確認領貨時間,若您錯過收貨時間,凡請逕與我們機場客運辦公室聯繫。
華信航空貨運收受作業於下列各地委由代理公司服務:
花蓮及高雄機場 台灣航勤公司
台東機場 桃園航勤公司
特殊禁運物品:
- 貴重物品
如現金、支票、金、銀、珍珠、瑪瑙、鑽石、珠寶、古董、郵票等,屬價值昂貴或紀念性之物品。
- 有價證券
支票、股票、存摺、房地產證明書等,不予受理。
- 活生動物
除水產類 ( 如魚、蝦、龜、蟹、蛙、蝸牛、鱉 ) 外,其他活生動物拒絕以貨運方式運送。
- 強烈異味之貨品。
- 味道強烈足以影響旅客搭乘之舒適感之貨物。
- 人類遺體或骨灰。
- 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頒訂於 [危險物品規章] 內之所有危險物品(冷藏貨物所用之乾冰,及非傳染性檢體除外)。
- 其他禁運品詳細品名請洽詢各地機場營業電話。
即時貨況查詢
註: 本查詢功能僅開放國內線貨運提單使用。
計費方式與計費重量
計費方式
寄送單筆貨物不足10公斤者,以10公斤為計費重量
運費=每公斤計費重量*公告運價
計費重量
以貨物實際重量及材積重量,兩者取較大值者收費
材積重量(KG) = 長(cm) * 寬(cm) * 高(cm) / 6000
公告運價(適用行李超重費)
新公告運價(自2020年06月30日起實施)
華信航空國內航線 | 民航局公告單程運價 |
---|---|
松山 --- 金門 | 15 元 / 公斤 |
金門 --- 松山 | 14 元 / 公斤 |
松山 --- 澎湖 | 14 元 / 公斤 |
澎湖 --- 松山 | 13 元 / 公斤 |
松山 --- 台東 | 16 元 / 公斤 |
台東 --- 松山 | 16 元 / 公斤 |
台中 --- 金門 | 15 元 / 公斤 |
金門 --- 台中 | 14 元 / 公斤 |
台中 --- 澎湖 | 11 元 / 公斤 |
澎湖 --- 台中 | 10 元 / 公斤 |
台中 --- 花蓮 | 16 元 / 公斤 |
花蓮 --- 台中 | 16 元 / 公斤 |
高雄 --- 澎湖 | 13 元 / 公斤 |
澎湖 --- 高雄 | 12 元 / 公斤 |
高雄 --- 花蓮 | 15 元 / 公斤 |
花蓮 --- 高雄 | 15 元 / 公斤 |
附註 :
1. 單筆貨物交運不足 10 公斤者,以 10 公斤為計費重量,超過 10 公斤則以實際重量計價。
2. 運價中已含 5% 營業稅。
3. 澎湖、金門至松山、台中、高雄航線為免稅計價,現行公告運價已減去 5% 營業稅(以元為單位四捨五入)計算。
1. 單筆貨物交運不足 10 公斤者,以 10 公斤為計費重量,超過 10 公斤則以實際重量計價。
2. 運價中已含 5% 營業稅。
3. 澎湖、金門至松山、台中、高雄航線為免稅計價,現行公告運價已減去 5% 營業稅(以元為單位四捨五入)計算。
國內線營業通訊資料
- 台北 松山機場 TSA
地址 : 台北市敦化北路340-6號
電話 : (02) 8770-2869
傳真 : (02) 8770 2919 - 台中 清泉崗機場 RMQ
地址 : 台中市沙鹿區中航路一段168號
電話 : (04) 2615-5080 分機 7420
傳真 : (04) 2615-5077 - 台東 豐年機場 TTT
地址 : 台東市民航路1100號
電話 : (089) 362-695
傳真 : (089) 362-697 - 高雄 小港機場 KHH
地址 : 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
電話 : (02)2717-1188分機7106
傳真 : 無 - 花蓮機場 HUN
地址 : 花蓮縣新城鄉嘉里村機場巷1號
電話 : (038)210-570 - 澎湖機場 MZG
地址 : 澎湖縣隘門村126-5號
電話 : (06) 922-8692 分機 7607
傳真 : (06) 922-8694 - 金門 尚義機場 KNH
地址 : 金門縣金湖鎮尚義機場2號
電話 : (082) 371-122
傳真 : (082) 371-1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