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報請民航局轉報交通部備查,自本(2026)年8月9日起針對台灣地區出發行程所收取之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,短程航線(包含香港航線)每航段收取30美元,謹就相關成本佔營業支出之比例狀況分誌如下,以使消費大眾瞭解:
| 項目/期間 | 2026年1月至6月 |
|---|---|
| 客機燃油成本(新台幣-億) | 229.7 |
| 客機營業支出(新台幣-億) | 696.4 |
| 客機燃油成本占營業支出比例 | 33.0% |
依中國石油公司今(2026)年8月公告航空燃油一桶價格(USD147.57),及基準油價每桶USD40.00,本公司每運送一名旅客新增燃油成本支出為USD74.22,扣除奉准徵收之附加費後,本公司自行吸收部份佔新增燃油成本支出59.58%。
附註: 本公司自2012-11-10起,停止對不佔位嬰兒票收取燃油附加費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