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澎湖縣政府公告,7月27日起至8月9日,配合中央在台灣本島端執行快篩的原則下,仍維持入境澎湖旅客快篩措施。但持有以下証明者,請於去電客服中心訂位時可主動告知,並至出發機場報到時提供以下書面證明,可免做機場快篩。
一、已打過第一劑疫苗且滿14天持有黃卡證明。
二、醫療院所核酸檢驗3日內陰性證明。
三、醫療院所新冠快篩3日內陰性證明。
依據澎湖縣政府公告,7月27日起至8月9日,配合中央在台灣本島端執行快篩的原則下,仍維持入境澎湖旅客快篩措施。但持有以下証明者,請於去電客服中心訂位時可主動告知,並至出發機場報到時提供以下書面證明,可免做機場快篩。
一、已打過第一劑疫苗且滿14天持有黃卡證明。
二、醫療院所核酸檢驗3日內陰性證明。
三、醫療院所新冠快篩3日內陰性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