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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/07/04

旅客攜帶電子產品最新安全規定

 

根據國際民航組織(ICAO)最新通知,7月1日起,旅客託運行李中所有含鋰電池之電子產品,需於託運前確認已經關機,並妥善做好保護措施。

初期將採勸導方式請旅客配合,未來將納入民航局公告之「組員及旅客可攜帶或託運上機之危險物品表」中明確規範,新制正式實施後,對於違規旅客將依法處罰。

相關公告請參考「交通部民航局新聞稿」。

※根據民航法:旅客於航空器上全程不得使用電子菸等相關產品。